2012/11/7

2012港澳。雜記-香港政府的6000元紅包

2012.08.03
嘉年華酒家荔景分店→荔景郵政局(領取香港政府支票)→渣打銀行葵芳新都會廣場分行(支票兌現)→長沙灣廣場香港工業中心

 香港政府發放的支票 

今年回香港除了主要探望年事已高的嫲嫲,也為了必須領香港政府發的HK$6000支票,這筆「人人有獎」的紅包據說是香港政府稅收有盈餘而與全行政區居民分享的「禮物」,實際作用大概跟2009年在台灣發行的消費券意義相去不遠。(根據維基百科說法:「$6000計劃」是香港政府藏富於民的政策,起初提出的措施針對月收入低於一萬港元的民眾提撥六千港元至退休帳戶,遭議員批評,後改為向年滿十八歲的香港永久居民一次性發放六千港元。)

怎麼看它都比消費券強太多:其一,HK$6000約折合NT$23454,比起的消費券NT$3600多了近七倍,花起來爽度差太多;其二,香港政府發的是HK$6000現金,即使存在戶頭裡不用也無妨,不似消費券屬於現金代用券,民眾拿到非消費不可;其三,消費券並不找零,購物多數須補差額,運用自由度受限,現金消費則沒有綁手綁腳的規範。

政策實施當然有褒有貶,民眾有錢拿便樂不可支,誰還管立意是否良善?!雙手捧著現金總是實際。而香港政府派錢的舉動確實對貨幣流通帶來貢獻(派錢:指發放現金。),畢竟大部分人面對意外之財多會選擇花掉,不少像我這樣長年居住外地的香港永久居民也趁這個機會返港領錢、探望家人朋友,吃、住、交通等消費自然少不了,因此我說這次回香港其實是香港政府出錢「請」我回去的,包含機票和港澳兩地的花費全涵蓋在裡頭,沒有多花一毛錢。

由於我在香港沒有銀行帳戶,加上我認為那些錢存在銀行也生不了什麼利息,一個不小心還會被扣各種名目的費用(以香港渣打銀行為例:綜合存款戶口一年無支存紀錄且餘額低於HK$2000,每半年收取HK$100費用,沒多久就會被扣光了啊!),雖然各家銀行收費標準不一,但存款低於某個金額及靜止戶大多有手續費(是告訴我們「窮人不能放錢在銀行」?),索性就選擇領支票兌現金了。在台灣填好申請表直接寄到香港郵政總局,大約四到六週香港政府寄了一封領取支票的通知單至嫲嫲家(我是今年4月1號後提出申請的,許多人都在去年至今年初完成登記、領取HK$6000,所以較晚提出申請的人不用等太久便收到通知單。),回香港後我再持身分證和通知單到郵局領支票,然後找間渣打銀行兌現就可以了。

 荔景郵政局 

嫲嫲家樓下就有一間郵局,屋邨裡的郵局不大但平常郵局裡的人也不多,我去領支票那天下午除了辦公人員整間郵局空蕩蕩的,持通知單領支票花不到三分鐘便搞定。隨後到葵芳新都會廣場分行(新都會廣場一樓175-176號鋪)兌現,分行只有三個櫃檯,而三個櫃檯是各自負責不同業務,起先我沒看清楚差點就排錯隊伍了!這個部分台灣的銀行就體貼多了,抽號碼牌等叫號……腳不會那麼痠,雖然等候時間稱不上「久」,但站著枯等就是感到不耐煩。

 渣打銀行葵芳新都會廣場分行 

兌現時銀行行員貼心詢問「要面額五百還是一千?」,我想:常去的都是價位較低的店家,還是拿小面額比較方便。於是,我有十二張HK$500可以展開Shopping之旅了──我把HK$3000折起塞進手袋角落(很怕被搶或是劃破皮包劫財事件,習慣將部份財物分開放。),其餘就是未來十天可用的現金。附帶一提:我去旅行或去人多的地方不會背側背包(劫匪搶劫容易下手),一定要背斜背包並且護在身前,以免快快樂樂出門卻哭哭啼啼回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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