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7/21

戒不掉的,是迷戀。

 那些年的,迷戀和執著。 

有人說,每個人體內需要多少尼古丁,是出生時就註定的。「因為上帝是個老菸槍,祂在造人的時候一邊造、一邊抽,使得有些人天生就能接受菸味,甚至成為吸菸者。」對於這種說法肯定有人嗤之以鼻,而我卻深信不疑。因為我就是這種人。

迷戀菸味,對抗拒二手菸的人來說是個莫大的笑話──誰會喜歡那種又臭又有害的物質啊?偏偏我就這樣,自願親近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毒氣」。

打從J進入我視線的第一秒開始,我便深深被他吸引,背著吉他、騎著檔車,十足音樂浪子的模樣。雖然同學們總說他不過是個台客,可在我心裡,他一直是個男神般的存在。

課堂間的空檔,只要走出系館外的廣場,有99%的機率可以遇見坐在一隅抽菸的J,導致我下課後從不隨其他女生趕回宿舍,老是藉故緩緩踱出教室,只為待在他身旁,欣賞那迷人的丰采。起初他會禮貌性表示「我要抽菸,妳要不要坐遠一點?」我總笑答:「沒關係,我不討厭菸味。」這個回答好似引起他誤會,順手遞了一根菸過來。「所以妳也要來一根嗎?」得知我不抽菸時,J忍不住喃喃自語:「真是個奇怪的女生誒!」遲鈍的他並不知道,我喜歡的是他,以及屬於他的氣味。

數年後,難得在偌大的台北街頭巧遇。一陣寒暄過後,他再次說道:「我要抽菸,妳要不要坐遠一點?」而我依然是那句「沒關係」,他彷彿想起什麼,會心一笑。「我忘了妳不討厭……」我搖搖頭,取出手提袋裡的Dunhill。

「妳……什麼時候開始的?」

「當迷戀的那人從生活中消失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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