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負能量,開心做自己。
我喜歡寫作。不是假掰,也不是為了餬口什麼的──事實上,我總覺得自己可能是這個部落格唯一的讀者,但我還是不停地寫、不停記錄我的生活、我的想法與感受。
可是,我卻有很長一段時間幾乎沒發表文章,也不再寫私人手札。因為生活乏善可陳,感覺今天和昨天一樣,昨天和前天一樣,明天八成也和今天一樣,索然無味;當生活被各種負能量占據的時候,真的很難有多餘力氣去寫些什麼,只想將人生快轉。
最近,腦海中突然跑過這樣的畫面:當我坐在書桌前叮叮咚咚地敲著鍵盤時,某人在一旁碎念:「妳一直在那邊打那些要幹嘛?難道妳能靠這個賺錢嗎?妳又不會變成作家,別浪費時間做沒意義的事情!」我才驚覺:啊,原來我為了別人放棄了那麼多。漸漸的我就丟失了自己的喜好,漸漸的我對生活就失去了熱情,漸漸的我成了俗不可耐的人,我討厭我自己。
再次提起筆桿有如千萬斤重,花了兩年時間,終於慢慢找回遺失的手感。人吶,有時候還是要稍微強迫一下自己,才不會日復一日渾渾噩噩虛度光陰;要不是去年開始訂下年度計劃,我想我大概還是哀嘆著寫不出東西而自怨自艾,沒有什麼比找藉口放棄更容易的。
每一個瞬間都稍縱即逝,現在的感動下一刻可能就沒了火花,從督促自己每個月寫四篇文章開始,我又找回對寫作的熱情──文字,是唯一能讓我記得「原來我曾經這麼想過」的媒介。閱讀寫過的一字一句,總能帶我回到那個瞬間,記起曾經對某件人事物的狂熱執著,或悲或喜,剎那都可以成為永恆。
價值遠超過價格的筆記本和筆
誰也想不到的是,讓我重拾手感的幕後功臣竟是平凡不起眼的無印良品植林木筆記本和中性膠墨筆。2016那一年獨自前往東京,不經意的發現不少日本人搭電車時是不滑手機的:他們低頭,可能是在閱讀、也可能正在筆記本上寫些什麼,那種沉迷而專注的眼神非常有吸引力,因此激起了我也寫點什麼的慾望,可是我根本沒有帶紙筆出門,心癢難耐之下便在Family Mart隨意買了一本無印良品的筆記本和筆,當晚我寫到欲罷不能……。那是一種神奇的力量,這支筆寫起來就是莫名流暢,思緒也隨之不斷湧現,此後我每趟旅行總有兩樣隨身物品,方便將旅程中的見聞感觸快速記下(雖然當今以科技而言手機已是萬能,但我對著螢幕時腦袋經常一片空白,反而手寫筆記更能刺激大腦運作。),讓我在回國後不至於遺忘那些片段。
有熱情的人,自然如寶石般閃耀。
深埋心底那團火再度燃燒,甚至燒得比過往更旺盛、更炙熱,我認為這是一種成長,雖然談不上什麼大成就,我卻為這份成果感到驕傲。重拾對生活的熱情以後,不需要外在妝點便能閃閃發亮,真喜歡這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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